公司老闆是台灣人,在越南成立的公司,在台灣沒有公司行號,我在公司已經四年。
因個人發展原因最近打算離職去更大的公司,但是人事部提出了合同內關於離職的規定。
離職規定的內容如下:
1.若公司提前與僱員結束勞動合同關係,必須賠償一個月薪資及提供僱員回台灣的機票。
2.若僱員提前與公司結束勞動合同關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向公司申請並賠償公司
半個月的薪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及交接手續。
由於我是談年薪的再加上薪水也較高,所以關於第1條提出只有一個月賠償倒是還好。
但是第2條在簽約前我就已經反應不合理,但是老闆的回復說是公平原則。
他認為公司開除僱員公司要賠償,僱員開除公司也應該要有賠償以防僱員輕易離職。
關於第2條的內容,我詢問了很多朋友都說不論是依照哪個國家的勞動法都是屬於違法。
所以面對這種不合理的規定,過去很多幹部都是薪水領到就烙跑。
明知主動提離職要被扣薪水,誰還有心思留下來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經歷幾個烙跑的幹部,老闆仍舊堅持己見認為規定沒有問題。
現在輪到我也準備離職了,但也不打算參考之前幹部的烙跑做法。
若是跟老闆談的話,是否有高人能指點如何應對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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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cityhunter04: 不用鳥他,違反台灣勞基法,回台灣告你也沒用,但你 03/22 16:44
2F→cityhunter04: 明門還要在越南工作,那就要去問越南的律師了。 03/22 16:44
3F推lexis: 依照越南勞動法規定,明門你是在當地有工作證且合法的外籍 03/22 17:30
4F→lexis: 勞工,基本上妳已經提前預告且合於法令天數,就沒有問題。 03/22 17:30
5F→lexis: 只是你還有薪水在他手上,所以最後一個月薪水真的被扣了, 03/22 17:30
6F→lexis: 你就得在當地走程序了;所以要先看看你有沒有什麼籌碼可以 03/22 17:30
7F→lexis: 跟老闆談了,大概是這樣,有問題可以在寄信給我吧~ 03/22 17:30
8F推s910928: 薪水領了就跑啊,假如10號發薪,那十天就當賠給公司的吧 03/22 21:23
9F推cuteeQiao: 「提前」聽起來像是你們的勞動契約有期限,明門沒有的 03/23 02:36
10F→cuteeQiao: 話很不合理吧…第一點就是遣散費,年資夠長的話甚至低 03/23 02:36
11F→cuteeQiao: 於台灣法律所規定的遣散費 03/23 02:37
12F推medama: 有時間慢慢弄就就等你被扣錢再向越南勞動機關申訴, 03/23 04:25
13F→medama: 沒時間就領完薪水就跑 03/23 04:25
14F→jobintan: 基本上臺商企業就是大雷包出國工作避之則吉… 03/23 10:29
15F推Eileenso: 老實說你們雙方都在國外,互相間提告跑法院都不切實際 03/24 11:29
16F→Eileenso: 但你想要跟老闆”談”,這想法更是天真。發薪日落跑只能說 03/24 11:30
17F→Eileenso: 這是最合理的做法。換個角度想,再繼續多落跑幾個,沒交 03/24 11:31
18F→Eileenso: 接的痛苦看有沒有哪一次遇到事件讓老闆真痛一下,他才可 03/24 11:31
19F→Eileenso: 能去調整作法。想純用”談”的就讓老闆改做法真的是天真啦 03/24 11:32
文章来源於PTT實業坊: [問題] 在國外的公司簽的勞動合同 PTT Dcard 求職評價 天眼通 產品 錄取 內湖 討論 明門實業 企業 視訊 1111 明門公司 跨國 面試 集團 ptt 薪資待遇 薪水 工作環境 求職者 找工作 評價 離職 經驗 心得 天眼通 感想 人資 wonderland 嬰兒 嬰幼 履歷 加班 好評 福利 業務 專員 行銷 管理 負評 新鮮人 比薪水 dcard 婦幼 104 員工 人力銀行 徵才 求才 產品